各党总支、党支部:
1月份第1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1月13日(周二)下午进行。请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支部党员、教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对党情国情社情的认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
1.跟进学习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四、主要学习材料”第1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精神(见“四、主要学习材料”第2、3点)。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支部应组织党员逐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以下简称“《百问》”),学习进度建议为《百问》中吴政隆、谌贻琴、穆虹、姜信治等领导同志撰写的文章(见下发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发放至科级及以上干部、党支部)。自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发放至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学习《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见“四、主要学习材料”第4点)。
3.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党支部开展集中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前,党员个人应逐章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内容,自学进度建议为第五卷第九章《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第十章《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见下发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发放至全体党员)。
4.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学校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政治理论学习(见学校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已经发放至党总支、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见“四、主要学习材料”第5点)。
5.学习新出台的政策制度。集中学习学校近期印发的《年度考核奖实施办法(试行)》《绩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有关工作酬金发放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见OA“学校发文”栏目)。
二、做好领学导学
在自学基础上,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和活动内容,做好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学导学。
三、开展学习交流
集体学习活动中,党支部组织党员、教工围绕主题开展学习交流(发言人数及形式不作硬性要求,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习交流主题: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良好开局。
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习内容从严从实落实好相关要求,做好学习台账记录。
四、主要学习材料
1.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榕召开:
https://www.fujian.gov.cn/xwdt/fjyw/202512/t20251226_7060862.htm;
2.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5/12/31/ARTI1767158189668249.shtml;
3.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
https://www.12371.cn/2025/12/31/ARTI1767180064399544.shtml;
4.习近平: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https://www.12371.cn/2025/12/31/ARTI1767164772151347.shtml;
5.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5/12/26/ARTI1766747011194707.shtml。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纪检监察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