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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月份第二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2024-12-23 15:06  

各党总支、党支部:

12月份第二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在12月24日(周二)下午进行。请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党员、教职工开展好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

1.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学进度建议为《决定》第15部分“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的内容。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精神,组织科级及以下干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安排半天集中学习“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视频课程,并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见主要学习材料3)。

2.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共福建开放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闽开大委〔2024〕70号)等,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安排见后续通知)。

3.结合正在开展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意识形态相关内容。

4.学习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见后续通知)。

二、做好领学导学

在自学基础上,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围绕学习和活动内容,做好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学导学。

三、开展交流研讨

研讨主题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研讨主题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对标对表抓好讲话精神的深化细化具体化。

四、主要学习材料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2.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科级及以下干部(中央党校教授祝灵君主讲):

https://www.12371.cn/2024/10/24/VIDE1729766400505932.shtml;

其他自学材料见附件。

附件:其他自学材料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纪检监察室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其他自学材料

1.习近平: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https://www.12371.cn/2024/12/15/ARTI1734246513115852.shtml;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入做好边疆治理各项工作,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

https://www.12371.cn/2024/12/10/ARTI1733801582323269.shtml;

3.习近平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

https://www.12371.cn/2024/12/17/ARTI1734440536250222.shtml;

4.习近平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全文):

https://www.12371.cn/2024/12/20/ARTI1734686807265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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