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4月份第二次政治理论集体学习安排在4月23日(周二)下午进行。请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学。党支部开展集中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前,党员个人应逐章逐条自学《条例》内容,自学进度建议为《条例》第1章至第5章(第1页至第25页)内容。
二、做好领学导学。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围绕本次《条例》学习章节内容,为支部党员领学导学。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见oa发文)。
三、开展交流研讨。研讨主题为:交流《条例》总则部分的学习体会,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
四、学习参考材料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 登录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专栏”视频课件: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解读(上、中、下共三讲)(秦强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主任)。
五、其他自学材料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以及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资料见:
https://www.12371.cn/2024/03/01/ARTI1709289050042339.shtml;
https://www.12371.cn/2024/03/05/ARTI1709644778010490.shtml;
https://www.12371.cn/2024/03/20/ARTI1710945530552884.shtml;
https://www.12371.cn/2024/03/21/ARTI1711023760765478.shtml。
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