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每个月逢双周周二下午,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集体学习。现将4月份第一次集体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参加对象
4月9日(周二)下午,党支部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重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见附件1)。
2.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见附件2)。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第6期、第7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学习资料见:
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24-03/31/c_1130100415.htm;
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24-03/15/c_1130089619.htm
4.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党委宣传部2022年7月发至各党支部)及相关材料,引导全体教职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学习资料见:
https://www.12371.cn/special/xxzd/hxnr/aqg/index.shtml
三、相关要求
1.及时跟进学,提高“第一议题”学习意识,将党委“第一议题”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每月理论学习清单。示范带头学,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做好领学促学,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交流互动学,学习时要加强交流研讨,交流分享学习感悟和收获,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结合实际学,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结合部门和岗位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2.完善学习过程,严格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确实因工作等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组织学习的,各基层党组织应尽快安排其他时间及时补学。
3.规范学习记录,各党支部启用新的支部理论学习记录本,按记录规范(见附件3)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附件: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2.《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3.党支部理论学习记录参考格式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