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11月20日(周二)下午,请各部门、学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请于月底前完成本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主题及形式各支部自行确定,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组织部邮箱zzb@fjo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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