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电大委〔2014〕66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晋安校区:
经研究,现将2013-2014学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正副处级干部。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包括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两个测评指标。
三、考核的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处级干部学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被考核人员要对本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填写学年度考核表。电子版个人学年度考核表在OA下载,用计算机填写,不要改变页面设置,用A4纸双面打印。
(三)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校领导评议、本单位测评和学校中层干部互评三个部分,其中本部门测评教学管理处和晋安校区分别单独进行,其他部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所属部门教职工参加测评。民主测评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赋予各部分测评不同的权重,其中校领导评议权重为0.35,中层干部互评权重为0.3,本单位测评权重为0.35。
(四)11月14日前,处级干部填写年度考核表,交给直接上级,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后由部门汇总交给党委工作部。被考核人意见栏须本人签字。同时,完成对处级干部的民主测评,并提交测评结果。
(五)考核等次的产生
处级干部学年度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20%左右。除优秀等次以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定为合格;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
四、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五、本文件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