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电大委【2015】37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晋安校区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以支部立项活动为抓手,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现就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党支部要按照今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建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着重从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破解工作难题、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凝练一个主题,开展立项活动。可围绕但不局限于以下选题设计立项活动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名称应更加具体,直接体现项目的特色,不应是以下选题名称的直接照搬。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发展建设,带动师生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健全改进学风、教风、作风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五)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与基层电大开展结对共建,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服务发展的能力。
(六)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
二、主要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党支部按立项要求,安排部署立项工作,要注重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活动方案形成书面报告,填写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于11月15日前报党委工作部。
(二)项目实施。各党支部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分析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了解项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立项活动原则上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党委工作部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及监督。
(三)项目的验收。学校根据各党支部提交的项目活动总结,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适时组织评选、推荐上级表彰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的具体措施,是考核评价党支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把立项活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支部党员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支部立项活动中来,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党委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立项活动的领导,并进行检查、协调、验收和评选表彰,通过立项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特色,培育品牌。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方法、载体和活动方式、内容等方面有新突破,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新时期、新阶段的新特征,注重形式的新颖性和方法的可借鉴性,努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三)严格程序,统筹安排。学校对通过立项的党支部下拨适当的活动经费。原则按以下方案安排活动经费:党支部(含总支下设各支部)人数少于等于10人的,基数400元;11人(含)以上的,基数500元。同时,按每个党员150元安排经费。晋安校区党委下属党支部原则上按直属党支部方案安排活动经费,在校区经费中列支。
各支部在开展立项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学校相关实施意见以及财务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经费。立项活动要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设计,协调推进。立项活动如确需安排到校外活动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报批。
(四)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项目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