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现就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全体党员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1.突出政治性。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党性锻炼,立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2.增强严肃性。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切实解决一些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3.提升实效性。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改进和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内容、载体、形式。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网上在线平台学习等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引导教育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探索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把党的组织生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提高实效性,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二、注重落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要作为党员培养良好党性党风的规定动作严格执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讲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以诚相待谈心交心,深查细照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分析党性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限时加以整改落实。
6.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学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领导班子实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请假。
7.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创新党支部“立项活动”形式,丰富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校党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确定活动主题,科学把握时间节点,有效开展支部立项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活动要突出政治性,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倡导结合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廉政警示教育、红色传统教育等开展体验式党性锻炼与党的理论学习。要注重在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结对共建、与基层电大和广大师生联系服务中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促使党员感悟宗旨、践行承诺,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8.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思想,加深了解,解决矛盾,增进团结。班子成员之间谈心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1次,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谈心谈话。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谈心谈话“话题”,突出谈心重点,真正把谈心活动作为增进内部和谐,提高工作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手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9.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原则上每年1次,根据上级党委部署进行具体安排。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和“四讲四有”的党员标准以及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主要按照学习动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表态发言、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情操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加强领导,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效实施
10.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评议,把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常抓细抓长。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计划,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做好组织生活过程的台账整理、保存,切实保证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述职考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及党内其他表彰的重要依据。
11.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12.加强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对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馈。学校党委将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督导考评,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