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电大委【2016】108号
关于开展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精神以及学校干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12月、2016年1月提任的正、副处级干部。具体名单如下:吴宁晖、林都郁、陈伟雄;涂礼雄、薛峰、陈精珠、魏玉兰、黄健新、张玲、余星辉、吴国、蒋绍群、吴东晖。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在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试用期内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开展考核。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组织考评、民主测评、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步骤
(一)考核准备。印发考核通知、发布预告;通知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二)个人述职。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试用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并填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试用期处科级干部考核表》(从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双面打印)。纸质版材料由述职人签字后于12月26日下班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b@fjou.edu.cn。
(三)组织考评。考核组通过召开述职会、公示述职报告、征求分管校领导、业务相关部门有关干部意见等方式,畅通反映意见渠道,在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鉴定。
(四)民主测评。学校根据考核对象工作职责的涉及面,组织有关干部填写《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经统计后,将民主测评相关情况填入考核对象的《试用期处科级干部考核表》。
(五)专项调查。在考核中发现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六)考核结果。党委组织部汇总分析考核对象考核基本情况并征求纪委意见后,向校党委汇报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根据校党委研究的考核结果,决定考核对象的职务任免。考核结果和意见,填入《试用期处科级干部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考核对象及部门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考核对象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认真总结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情况,撰写述职报告,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三)要认真履行考评、考核职责,严格遵守考评、考核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评、考核,全面、准确地了解考核对象的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试用期处科级干部考核表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